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央财政今年继续安排基层农业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并基本实现覆盖全国农业县,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农业部财务司将于4月17日在北京召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座谈会。为了解我省近年来各地、各行业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更好的研究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议,4月12日—13日,省农牧厅财务资产管理处、省农技总站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会宁、庄浪两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补助项目实施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两县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农技推广体系现状、乡镇和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询问了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建议。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会宁县柴门乡、甘沟乡农技站、庄浪县南湖、朱店区域站,实地查看建设情况、了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保障等情况。到会宁县鸿安养殖合作社、六合种薯公司等示范基地详细了解基地建设规模、经济效益、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等情况。与科技示范户深入攀谈了近几年物化技术补助落实、开展技术培训、辐射带动作用发挥等情况,认真听取了科技示范户对今后技术指导的期望和建议。


调研组就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狠抓落实。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省审核后的实施方案计划,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项目各项任务。二要规范管理。各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细化管理措施。三要强化监管。各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项目实施中,涉及物化补贴的农资采购、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要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要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经费用途和实施方案计划列支项目资金。对大家反映出的有关基层农业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中意见建议,调研组将梳理后积极向农业部汇报。
甘肃省财务资产管理处 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