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总 站 甘农技函〔2015〕27号 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农技(农研)中心(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从2013年起在庄浪、榆中等6县(区)开展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促进当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善服务条件、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我站决定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目标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农技推广机构、队伍、条件、管理和服务五个方面的创建,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形象和人员服务能力,实现“五好”,即:机构形象好、班子队伍好、管理运行好、工作业绩好、服务口碑好。星级服务创建具体内容可参考《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办法(试行)》(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筛选,积极推荐。星级服务创建是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筛选。按照《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优先推荐领导重视、体系健全、运转高效、技术力量强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参与试点。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级农技推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各试点县(市、区)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请市级农技推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联系信息表(见附件3)和经审定后的各试点县(市、区)星级服务创建工作方案报送我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三)科学考核,综合评定。依照《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见附件4),和《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试行)》(见附件5),严格按照评定指标体系,实事求是、科学细致地开展自评、自查、审查工作,市级农技推广部门将辖区内试点工作总结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我站。 (四)典型引路、示范推动。各地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星级服务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将星级服务创建与绩效考核挂钩,形成长效机制。我站将组织观摩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联系人: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孔建禄 电话:0931–4861285 邮件:kongjianlu@126.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708号农业大厦8楼 邮编:730020 附件:请从甘肃农技推广网下载 1.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办法(试行) 2.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名额分配表 3.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试点联系信息表 4.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5.甘肃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评定评分表(试行) 点击下载附件 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1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