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技函〔2014〕57号
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推荐农业
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农技中心(站):
今年我站在山丹、民乐、甘州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2015年决定筛选十大试点加快推进。为此,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主体单位的筛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依法成立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公司,涉及产业具有代表性;
2、有规模生产基地及农业机械,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服务手段;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运行机制、严格的财务管理、优质的服务意识;
4、有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套服务设备;
5、与当地农技部门合作紧密,单季全程服务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
二、推荐名额
各市(州)推荐2-3个试点主体单位,我站将择优确定开展试点。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把推荐工作作为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契机,切实把在区域内工作开展好、示范作用突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荐上来,以推动全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上质量上水平。
2、要严格筛选。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精心组织、认真酝酿、反复筛选、优中选优、讨论确定。
3、要及时推荐。各市级农技推广部门务必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单位推荐表》(见附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信箱。
联系人:孔建禄 电话:0931-4861285
附件: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单位推荐表
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