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发〔2014〕88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加强旱作农业项目 省补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今年,省上以建设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为契机,持续加大对旱作农业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的补助力度。省补物资数量巨大,下发管理工作更为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省补地膜和起垄覆膜机具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下发的《甘肃省旱作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财农〔2008〕27号)要求,完善档案资料,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坚决禁止倒卖省补物资,确保国家惠农政策不走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招标采购物资管理。省补物资由省上统一招标采购,资金拨付项目县(区),由中标企业与项目县(区)签订供货合同并供货,完成供货任务后由项目县(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与中标企业结算支付资金。严禁项目县(区)倒卖地膜或起垄覆膜农机具,或与中标企业暗中勾结,中饱私囊,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 二、健全物资档案资料,加强发放管理。对配送到到各项目县(区)的地膜,要切实加强管理,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分户造册,张榜公布,并以户为单位发放供膜卡,由农户在册卡上签字,确保农膜入村到户。对配发的起垄覆膜农机具由县区农技中心(站)登记造册、加强管护、统一调配使用。项目县(区)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将《供膜清册》、《农户供膜卡》、《旱作农业项目省补小型农机具入户登记表》、《旱作农业项目省补大型农机具登记表》等资料完整归档,以备核查。 三、加强补贴物资监督督查。供膜结束后,县(区)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及乡(镇)政府再次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抽查,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实面积,核对供膜清册、供膜卡,确保面积的落实。 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省上高度重视旱作农业项目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多次进行了核查审计。各地要高度重视旱作农业项目省补地膜和农机具的使用管理,强化项目管理,健全档案资料,随时接受中央和省上审计部门的审计核查。省农牧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计划在6月份组成督导组,抽查部分县(区)省补地膜和农机具的使用管理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县(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地接此文后,要对2007年项目实施以来省补地膜和农机具的使用管理做一次自查自纠,对出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4月2日 |